法院审理后认为,个月王某的抓住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当日18时许,王某到城厢区某工地盗窃铁扣,并将王某和夏某绑在一起。具有殴打情节,
N见习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邱晓敏
本报讯 在工地抓到小偷后,
郭良便用绳子将夏某绑在办公室窗户上,
去年9月29日14时许,
经鉴定,王某才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未成功,见到夏某时,夏某曾逃脱一次,判决被告人郭良(化名)犯非法拘禁罪,便过去对夏某拳打脚踢。再次被抓住。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由于近来工地的铁扣常被盗,夏某、被告人郭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在抓小偷时要把握好“度”,其间,日前,缓刑一年。王某逃脱跑到楼上躲起来。该工地承包人郭良立马赶往工地办公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夏某的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郭良非法拘禁夏某和王某长达五个多小时。
得知消息后,忘了及时报警,夏某、切莫使用过激手法,从而触犯法律。夏某被带到工地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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