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联合工作组
2024年3月20日
情况通报
针对3月19日网络有关阳山县一名13岁男孩性侵一名8岁女孩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校训信息,在阳山县岭背镇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诫教110接报阳山小江镇发生一起警情。岁男陈某对其涉嫌强奸他人的孩性事实供认不讳。2024年2月26日18时08分,侵岁
经查,女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孩及其家属进行抚慰。不予刑事处罚,13岁)抓获。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