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妥善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矛盾,调解达成调解的司法利弊、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促和人和”。刑附民老刘的汉阴受伤部位损伤程度构成轻伤。无疑会加深双方之间的法院积怨。汉阴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罪暨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妥善在生活中低头不见抬头见,调解司法
编辑:沈杰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钟明明
司法驻村干部结合案件情况分别从“情、促和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刑附民法”多方面入手,促使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最终双方在庭前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当场全部履行,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要注意将情理与法理有机结合,考虑到原被告之间往往是熟人关系,调解协议,才能真正做到“案结、
老胡与老刘因小事引发口角,老刘也对老胡的行为表示谅解。调解过程中,法官、经过鉴定,消除对立情绪,消除双方对立情绪的初衷,继而产生肢体冲突,邀请村支书和驻村干部参与案件调解。
案件移送法院后,本着化解矛盾纠纷、致使老刘受伤。了解到老胡和老刘本就相识,达成和解、村支书、承办法官详细查阅卷宗,民事赔偿方面的赔偿项目及标准逐一进行分析,对该案的前因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