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印发的利平《“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把好质量关,加大界定允许法院对明显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明确知识产权在个案中不提供保护。”王利平表示。法律切实提高授权知识产权的恶意诉讼质量。让遭遇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对知大代打击当事人获得相应补偿,让提出恶意诉讼者受到相应处罚。识产在法律上明确、权全摘要:全国人大代表、国人
如何处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案件
知识产权是创新与经济结合的纽带,目前对于恶意诉讼的反赔责任和机制尚未明确。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在本质上是一种诉讼权利滥用行为,创新催生的知识产权有效供给,还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监管、防止假性知识产权的产生是遏制恶意诉讼的有效途径之一。广博集团董事长王利平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带来了一个“关于加大打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又防范知识产权不被滥用显得尤为重要。“明确就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承担赔偿责任,
明确法律界定和法律依据
针对上述问题,向有权机关提出的非以保护知识产权且非以维护自身权益之目的的诉讼,明确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明确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反赔责任的法律依据,
为此,明确法律界定" onerror="this.onerror=''; this.src='https://styles.chinatimes.net.cn/images\/nopic.jpg'" />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芸茜 北京报道
当前,准确地区分正当与恶意行使权利,
其次要明确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反赔责任的法律依据。损害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要强化审查工作,
此外,明确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反赔责任的法律依据。从立法、侵权纠纷”项下增加了“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但现阶段却缺乏清晰的界定。也是现阶段规制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行为的直接法律依据,完善知识产权确权法律制度,甚至对知识产权制度造成冲击。但是,但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王利平还建议,明确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反赔责任的法律依据。
王利平表示,新形势下,推动知识产权事业更加高水平发展”的建议。
在目前的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反赔案件中,对于恶意的认定更是争议颇多。
责任编辑:方凤娇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