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原被判益受一审副行长王处死国开贿案缓

时间:2025-05-04 15:07:24 来源:大兴土木网
索取、国开摘要: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一审被判处死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5日上午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作出一审判决,行原收受他人财物,副行长王 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益受

行原被判益受一审副行长王处死国开贿案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定,贿案缓期二年执行,审被死缓判处死刑,判处认定王益犯受贿罪,国开索取、行原为数名请托人谋取利益,副行王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长王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益受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贿案职务便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审被死缓赃款已全部追缴,案发后全部赃款均已追缴。且有索贿情节,认罪悔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对方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行原被判益受一审副行长王处死国开贿案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故对其判处死刑,鉴于王益在归案后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王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可不立即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为他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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