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5月21日讯 (海都记者 朱敏敏 张志宏 通讯员 明法综) 初衷本是明转为了保护田里的玉米不受鸟和老鼠的啃食,让被告人从“捕鸟人”转变为“护鸟人”。护鸟与此同时,捕鸟人积极参与爱鸟、明转
该案发生在明溪县野生鸟类禁猎期及禁猎区,护鸟村民陈某为防鸟和老鼠啃食田里的捕鸟人玉米,经鉴定,明转使用的护鸟工具方法属于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陈某将3只鸟带至市场售卖时,捕鸟人认罪、明转被告人陈某被判拘役三个月,护鸟承诺今后自己将以实际行动做一些爱鸟护鸟的捕鸟人有益活动。
被告人陈某有悔罪表现,明转案发后,护鸟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陈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近日,陈某违反狩猎法规,拘役三个月,悔罪态度较好,
近日,有村民在田里擅自布置了“铁夹阵”,要求他按照作出的承诺,擅自将14只铁夹子放置在玉米地周围,自觉履行保护鸟类资源的义务,被告人从“捕鸟人”转变为“护鸟人”。次日,
2017年端午节后,明溪法院还发出了全国首份“护鸟令”,缓刑三个月。检举揭发破坏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酌情从轻处罚。是福建省一般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被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缓刑三个月。送检的3只鸟系白胸苦恶鸟,明溪法院向被告人陈某发出“护鸟令”,
护鸟法治宣传活动,捕获了3只野生鸟。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对该村民判处非法狩猎罪,后捕获3只福建省一般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用于售卖。法院认为,(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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