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对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作出罚款60万元的安徽行政处罚决定。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庐江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村 2024年9月19日,商业其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银行有限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巢金罚决字〔2024〕10号),股份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被罚多笔贷款分类不准确;股东及关联方持股超比例问题长期未整改。款万 安徽作出处罚决定的庐江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