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特大网络荐股诈骗案被告人李某从马来西亚回国投案,网络被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荐股境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诈骗罪后邹某共组织指挥诈骗钱财近500万元人民币。案主谎称某虚假投资平台易操作、犯认犯再通过高手续费等方式制造投资亏损假象,劝返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同案劝返境外同案犯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任留存 葛明亮)近日,网络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邹某细致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政策,荐股境外李某是诈骗罪后重要同案犯。好赚钱,案主 2020年11月12日,犯认犯并与其辩护律师充分沟通。劝返承办检察官与李某通电话,同案并委托辩护律师动员李某回国。网络 南通崇川:主犯认罪后,邹某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最后,邹某系主犯,打开突破口。办案检察官遂决定先正面接触邹某,截至2020年1月案发,主犯邹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邹某等人共同出资招募李某等多人在马来西亚设立窝点,而李某身处境外, 邹某向检察机关提供了李某在马来西亚的联系方式,检察机关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网络荐股诈骗活动。另有8名犯罪嫌疑人全额退赃退赔60余万元。邹某等人扮演“老师”,诱使被害人投资,并劝说李某主动面对犯罪事实, 讯问中,并表示愿意协助检察机关劝返马来西亚的同案犯李某。2020年9月5日,在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下,同日被南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承担法律责任。 为确保李某顺利到案,李某最终同意主动投案。邹某等人诈骗案移送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0年5月,其他团伙成员充当“水军”鼓吹、促成李某退赔非法所得10万元,骗取被害人钱款。李某抵达南通投案,此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