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械[2010]175号 2010年05月04日 发布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
国食药监械[2010]175号 2010年05月04日 发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器械规定,
附件:认可的所对设备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四日
2010年1月22日至24日,品和认可该所对医用电气设备等810个医疗器械产品和项目(见附件)检测资格。项目有效期5年。资格2010年1月22日至24日,通知经审查,江苏检验检测(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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