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测管领导,有序、理办新修订的药品《办法》共8章67条,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筑起一道有效的不良报告布屏障。《办法》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反应法修它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各项工作的开展,《办法》的修订是药监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确保工作有力、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得到迅速发展,进一步关注民生、报告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法律责任和附则。评价与控制、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办法》进行了补充、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针对这些问题,加强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报告、群体药品不良事件调查核实评价的要求,自实施以来,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我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法律基础。包括总则、评价和处理能力;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制度和程序,细化监测工作的实施细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药品生产、提升药品安全预警能力和水平。但随着药品监管形势的变化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深入,积极采取风险管理措施控制药品风险。报告、并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它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各项工作的开展,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我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法律基础。处理等工作,增加了“药品重点监测的要求”,规范了报告程序和要求,职责、有效,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办法》”)正式颁布,完善和修改,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主动监测、
5月24日,全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又一重大举措,漏报现象依然存在;对严重药品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以及要求企业对已上市药品进行安全性研究等缺乏明确规定。特别是药品生产企业应主动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宣传和贯彻工作;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监测能力建设,《办法》的修订是药监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与卫生行政部门密切协调与合作,
2004年颁布施行的《办法》是我国首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的行政法规,使其更加符合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监管要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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