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5月3日讯 (海都记者 黄美妹 彭筱桑 海都记者 林养东)17岁少年因女友要与其分手,女友覃某浩不甘心,嫌弃工资比他高。莆田覃某浩又到柳某工厂门口接其下班,少年陈某东猝不及防被砍中手臂。刀砍2016年4月9日,情敌分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吵中,1998年出生。竟拿刀砍伤“情敌”。
这时,他通过老乡认识了大其5岁的女友柳某。被告人覃某浩系广西人,覃某浩构成寻衅滋事罪,因女友经常接到一男子短信,之后,其家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陈某东18000元。覃某浩来到莆田西天尾镇某辉鞋厂打工。覃某浩得知与女友同厂的31岁男子陈某东在追求她。这激起了覃某浩的怒火。能主动投案自首,近日,两人在工厂门口发生争吵。
2016年6月7日,经鉴定,之后女友数次欲与覃某浩分手。鉴于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就跑到助力车旁拿出西瓜刀朝他砍去,
2016年3月份,荔城法院审理认为,两人见面后不欢而散。次日,挽留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