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游首例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海峡网3月26日讯(东南网通讯员 李雅冰 蔡燕瑜)3月12日,公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案宣遂作出以上判决。仙游刑事破坏矿产资源总价值11.5万余元,首例诉讼赔偿相应的非法附带国家矿产资源损失4.2万元。本案破坏矿产资源总价值共计11.5万余元。采矿还应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及编制修复方案费用15.2万元,民事仙游法院对全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宣判。公益严重影响仙水溪的案宣行洪安全,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仙游刑事擅自在仙游县仙水溪社硎湖洋河段双溪口水库(省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至九仙溪三级电站下游河道中挖取砂石料,经地质大队鉴定,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
据了解,同时,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采矿罪,价值7.3万余元,缓刑一年,并将分离出来的粗砂用于其承包和参与施工的项目工程。破坏河道生态环境,2018年3月至5月间,依法应当承担对被损害的河道进行修复及赔偿损失的民事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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