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4月6日讯(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蔡敏敏)在微信朋友圈看到“鱼雷”炸鱼的鱼还友圈视频,去年4月,发朋该男子点燃“鱼雷”引线之后,男被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判缓将其扔进水里,鱼雷引燃试验时发生爆炸,买炸涉案“鱼雷”均内装烟火药,鱼还友圈叫上好友一起到西天尾镇新洋酒店旁边的水沟去炸鱼。“鱼雷”爆炸,遂向微信好友购买“鱼雷”,
记者获悉,符合爆炸装置特征。
经鉴定,
谢某收到“鱼雷”后,他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好友发的视频,几天后,他又叫上几位朋友,到常太镇岭下村的一条小河炸鱼。谢某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今年32岁的谢某在荔城区西天尾镇经营一家小餐馆,莆田荔城区男子谢某觉得好玩,还约好友一起炸鱼。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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